信息公開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要求,現將“江蘇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8萬噸環氧樹脂及配套工程項目”的有關信息向公眾公告如下:
一、建設項目的名稱及概要
項目名稱:江蘇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8萬噸環氧樹脂及配套工程項目
建設性質:擴建
建設規模:建設年產18萬噸環氧樹脂及配套工程項目,主要包括:16萬 噸/年液體環氧樹脂裝置、13000 噸/年固體環氧樹脂及7000 噸/年(折百)溶劑型固體環氧樹脂裝置、18萬噸/年(折百)廢鹽綜合利用離子膜燒堿裝置(配套建設鹽水濕式氧化系統)。
建設地點:連云港徐圩新區石化產業基地瑞恒新材料現有廠區內
工程總投資:13284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5300萬元,占總投資的26.57%。
占地面積:擴建項目在現有廠區的預留用地上建設,不新增占地
勞動定員及工作制度:采用四班三運轉制生產,每天運行24小時,年生產天數333天,合計年生產時間為8000h。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及減緩措施
(1)廢氣
擴建項目根據不同廢氣產生情況進行分類收集、分質處理,工藝廢氣優先在裝置區內進行冷凝、吸收處理,并盡可能回收其中的有用組分,末端處理采用吸附和焚燒處理方式。具體闡述如下。
固體環氧樹脂裝置產生的固體樹脂預溶廢氣G1-2、固體樹脂預反應廢氣G1-3、固體樹脂主反應廢氣G1-4經冷凝+水吸收預處理后,再經過二級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P7-2排氣筒進行排放。
固體環氧樹脂裝置產生的BPA氣力輸送廢氣G1-1及5萬噸/年基礎樹脂裝置產生的BPA氣力輸送廢氣G2-1(1)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P7-3排氣筒進行排放。
5萬噸/年基礎樹脂裝置產生的預溶廢氣G2-2(1)、預反應廢氣G2-3(1)、反應廢氣G2-4(1)、脫ECH廢氣G2-5(1)、汽提廢氣G2-6(1)及11萬噸/年基礎樹脂裝置產生的預溶廢氣G2-2(2)、預反應廢氣G2-3(2)、反應廢氣G2-4(2)、脫ECH廢氣G2-5(2)、汽提廢氣G2-6(2)經冷凝+水吸收+堿吸收預處理后,再經過二級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P7-4排氣筒進行排放。
離子膜燒堿裝置鹽酸制備廢氣G3-2經三級水吸收處理后通過P7-5排氣筒進行排放;硫酸鈉干燥廢氣G3-3經布袋除塵處理后通過P7-6排氣筒進行排放;開停車等非正常工況下來自氯氣處理單元的含氯尾氣G3-1通過P7-7排氣筒(非正常工況排口)進行排放。
5萬噸/年基礎樹脂裝置經冷凝+活性炭吸附裝置預處理后的精制廢氣G2-7(1)、汽提廢氣G2-8(1)、脫水廢氣G2-9(1)、降膜廢氣G2-10(1)、汽提廢氣G2-11(1)、灌裝廢氣G2-12(1)、11萬噸/年基礎樹脂裝置經冷凝裝置預處理后的精制廢氣G2-7(2)、汽提廢氣G2-8(2)、脫水廢氣G2-9(2)、降膜廢氣G2-10(2)、汽提廢氣G2-11(2)、灌裝廢氣G2-12(2)及固體環氧樹脂裝置經冷凝裝置預處理后的溶劑型樹脂(二甲苯)溶解灌裝廢氣G1-7、溶劑型樹脂(丙酮)溶解灌裝廢氣G1-8、固體樹脂脫水廢氣G1-5、固體樹脂脫溶廢氣G1-6以及板框壓濾兼無組織集氣G1-9合并送RTO爐燃燒處理,處理后的煙氣經急冷、堿吸收處理后通過P7-1排氣筒進行排放。
擴建項目新增7個排氣筒,其中氯氣處理單元含氯尾氣排氣筒P7-7為非正常工況排口。
擴建項目采取了較為完善的減少無組織廢氣排放的措施,具體如下:
1)生產裝置從工程設計上,生產過程中的工藝尾氣均根據廢氣特性采取了相應的處理措施(見前面有組織廢氣處置章節);從設備和控制水平上,擴建項目均選用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的設備,生產過程使用的輸料泵均為密封泵,離心機均為密閉式,因而減少了由設備“跑冒滴漏”產生的無組織廢氣;擴建項目進出料、轉料過程產生的無組織廢氣均采用管道或集氣罩(投料口、危廢出料口等)進行收集,最終并入工藝有組織廢氣收集系統進行處理,以盡可能減少無組織排放。
2)儲罐區新增的有機物料儲罐均安裝有呼吸閥,并進行氮封,呼吸氣收集經活性炭吸附處理后排放;槽車卸車過程與儲罐建立氣相平衡管,避免物料卸車過程“大呼吸氣”的排放。
(2)廢水
本項目產生的基礎樹脂裝置產生的低鹽廢水(W1、W2)和地面沖洗水(W3)、初期雨水(W4)、實驗室廢水(W5)、生活污水(W6)均勻混合后依托現有1#廢水處理站處理,經“調節+厭氧+ICB好氧+深度處理”工藝處理后達接管標準后接入東港污水處理廠。進入東港污水處理廠的廢水處理至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1-2015)直接排放水污染物特別限值后送再生水廠再生處理。
擴建項目脫鹽水站排污(W9)和脫鹽水站排水(W10)水質較為清潔,作為清下水與東港污水處理廠尾水一道送徐圩新區再生水廠再生處理,產生的濃鹽水再送徐圩新區高鹽廢水處理工程,進一步處理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1-2015)直接排放水污染物特別限值后近期排入復堆河,遠期待排污口區域海洋功能區劃調整后采用深海排放。
(3)固廢
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均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一般固廢委托有能力單位利用或處理,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進行統一處理。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均能夠得到妥善處置和利用,對周圍環境及人體不會造成影響,亦不會造成二次污染。
(4)噪聲
擴建項目主要噪聲源有真空泵、壓縮機、風機、循環冷卻水系統、冷凍機組、空壓機等設備,項目將根據設備情況分別采用優先采用低噪音設備、采取室內安裝、并做隔聲門窗和加隔音罩密閉、機座鋪設防震、吸音材料,以減少噪聲、震動、按時保養及維修設備、避免機械超負荷運轉等降噪措施,以減輕噪聲影響。
三、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在落實本報告書中的各項環保措施以及各級環保主管部門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從環保角度分析,擬建項目的建設具有環境可行性。
四、征求意見查閱方式
征求意見稿見附件。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一)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
本次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是建設項目所在地周圍的、關注本項目建設的公眾,征求對本工程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非環境保護方面的內容不在征求范圍。
(二)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公眾對項目評價區域內的環境質量現狀的看法;
2、公眾對項目的了解情況;
3、公眾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的看法;
4、公眾對建設項目建設所持態度;
5、您對建設項目建設的態度以及對建設項目在環境管理和環境保護方面的要求和意見。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若您對項目有什么意見和看法,請于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信函、電話、電子郵件的方式,將填寫的公眾意見表提交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
七、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江蘇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 連云港徐圩新區石化產業基地
聯系人:錢先生 郵箱:qiangj@yangnong.cn 電話:051487568860
評價單位:江蘇環保產業技術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訊地址: 江蘇省南京市鳳凰文化廣場
聯系人:毛先生 郵箱:544917974@qq.com
江蘇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8月7日
環氧樹脂公眾意見表
瑞恒環氧樹脂項目(征求意見稿)
友情鏈接
聯系我們
關注我們
© 2021-2024 揚農集團 備案號: 蘇ICP備05050162號-1 -網站建設: 中恒電